换个问法,新媒体时代,什么最重要?流量吗?粉丝吗?分发平台吗?内容生产能力吗?这些似乎都很重要,但要说最重要的——我认为其实是注意力,新媒体时代的信息太冗余太碎片了,对注意力的争夺才是关键。
那么短视频创业者在争取这部分业务方面,相对于传统的制片公司、广告公司有什么优势呢?有三点: 短视频创业者自己有发布渠道,就算粉丝不多影响不大,但也比完全没有渠道的传统制片公司要强; 就算企业没有发布的计划,但是短视频创业者长期对外发布自己的内容,在知名度上甚至要比一些很专业的机构要强,还经常会有一些客户通过自媒体渠道主动联系上来; 短视频创业者更多的只是把制作服务视作一种创业的“补贴”,所以不追求很高的利润率,往往在成本上有优势。
截至2012年3月,初音所创下的经济效益就已经超过100亿日元。
2009年5月,毕胜先发了一个内测版卖鞋,起名叫乐淘族,上线一周,收入就超过玩具。
在这个跨界案例中,“体验”的设计来自于对“春节回家”这一场景的深入洞察。
除此之外,互联网中还有一类公司,多数属于上游流量方,但是其所处行业天生不能形成商业闭环,不得不委身于BAT,比如优酷土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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